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2025年西宁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按照公告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不能提供的取消招聘资格。”和“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岗时,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不再递补。”的相关要求,现将递补人员索南卓玛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6日至8月12日。
一、递补体检人员
索南卓玛,准考证号:3163012869628,招考单位: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职位代码及名称:01101189-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种苗站技术员,招聘人数:3人,职位排名:第4名。
二、递补体检时间
递补体检的考生务于2025年8月13日上午8:20前持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450元,在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路东2-2号,城和商住楼下)体检中心门前集合,由工作人员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注:递补体检结束后,请于当日下午5:0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大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办理考察(政审)手续。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递补体检考生一定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至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体检当天近视考生请佩戴框架眼镜,勿佩戴隐形眼镜,勿佩戴首饰。为便于体检,请穿着较为宽松的衣装,女性勿着连衣裙、连裤袜。
6.女性受检者经期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8.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9.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允许家属陪同跟随、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
考生注意:考生在体检后,保持手机联系畅通,若有需复检的将通过手机联系。体检、考察(政审)结果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监督电话:0971-5132943 传真:0971-5132943
来信地址: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4号)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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