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至8月30日,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
公示期间,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可采取书面、打电话或本人现场反映等方式向我中心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举报人请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不得捏造事实,诬陷报复。举报电话:0951-5099130、5099131(工作日),地址: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38号),邮编:750001。
二、资格复审
(一)复审范围、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人员通过系统在成绩合格人员中随机抽取,名单见附件2。请于8月25日至8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银川市上海西路99-9号,0951-5160696)审核。
(二)审核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证;
3.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
4.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等。
附件:1.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8月21日
原文地址:http://www.nxpta.com/zyjsryzgks/202508/t20250821_5065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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