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阶段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后资格复核对象
凡参加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拟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详见附件)。
三、考后资格复核安排
(一)资格复核方式
现场审核。
(二)资格复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8月21日15:00--17:30。
地点:青海省生态环境厅504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处。
(三)资格复核材料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的学历(学位)认证/验证报告、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年限的证明。
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若本人不在西宁,可委托他人携带原件进行审核。请考生务必在8月21日完成审核,逾期未完成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四、资格复核咨询电话
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处:0971-8149389(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附件: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8月19日
附件:
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级别 |
报考专业 |
工作单位 |
1 |
谢占鹏 |
考全科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青海卓高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2 |
李向梅 |
考全科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北京中地泓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
原文地址: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bd9ad27504f34db4aa8b73afceec61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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