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人社部发〔2018〕73号、人社部发〔2024〕72号、人社厅函〔2024〕177号等文件规定,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承担企业退休人员提前退休审批/病残津贴初审职能。为进一步规范市人社局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保障行政执法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将提前退休申报/病残津贴初审人员基本情况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审批部门反映情况。养老保险处办公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6楼;市社保中心企保部办公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6楼。联系电话:025-68788126或025-12333。
提前退休审批将在公示结束期满后受理,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病残津贴公示期满且未发生投诉举报的,将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做出正式审核决定。参保人员对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审批决定起六十日内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5年第28期提前退休申请/病残津贴初审人员公示名单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2025年8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s://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508/t20250825_5635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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