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水平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服务技能人才便捷获取评价信息,现将我市9月份社会第三方评价计划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9月5日—9月30日。
评价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具体以评价机构发布为准。
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5年9月5日
原文地址:https://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509/t20250905_5643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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