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公安局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太原市公安局2025年度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和提交政审材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2025年10月11日(星期六)
体检在本地(太原市)二甲以上医院进行
报到时间:10月11日早6:30报到集合
报到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龙华停车场院内篮球场(太原市万柏林区广北街与南兴路交叉口北门进入。太原市公安局南门对面)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于体检当天当场向考生收取,并出具票据。复检项目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标准另行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执行标准
依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有关配套制度,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岗位)等规定执行。其中视力要求为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证件不全或信息与本人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原因造成迟到,建议考生提前熟悉体检报到地点,及时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集合,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4.参检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和饮食,保持平和心态,切勿熬夜、饮酒,勿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根据体检要求,在受检前8—12小时内禁食、禁水。
6.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进行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和妇科检查,未完成的体检项目待影响因素消除后补检。
8.体检当天请勿化妆,勿穿连体衣裤,建议穿着便于检查的宽松衣物,衣服不能有金属饰物。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行准备眼镜。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避免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或因自身原因未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六)补检、复检
1.月经期间和怀孕、受孕女性受检者应提交情况说明,未检项目的补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有疑问的,应当日提出复检申请;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申请;对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有疑问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提出复检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政治审查材料
(一)时间及内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1日(星期六)。
政治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
考察书面材料请考生自行下载(见附件2),经审查机关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10月11日体检报到集合时统一提交。
(二)政审材料
1.太原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考察情况登记表
2.太原市公安机关招聘辅警考察表
3.征信报告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现实表现鉴定材料
6.需要补充说明其它材料
以上1-5项为考察必要材料,第6项由考生视情况提交。
政治考察结果经公安机关审查后,确定考生是否进入后续聘用环节。政治考察工作贯穿聘用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咨询电话0351-6573819,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附件:1.太原市公安局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太原市公安局
2025年9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rsks.rsj.taiyuan.gov.cn/qtzp/20250929/30258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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