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金华市统计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金华市地方统计调查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金华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及服务期除外)。
二、选调岗位
统计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
三、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业务素质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专业要求:统计学类、经济学类、经济与贸易类、数学类,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财务会计教育等专业。专业目录参考《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5.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试用期、外出学习等正常因素未参加考核或未定等次的除外)。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1日。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事业干部选调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jsjhstjj@163.com,压缩文件包名称为“姓名+事业选调报名”。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金华市统计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未达到3:1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
1.笔试。时间初定2025年10月25日,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初定2025年11月1日,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开始3天前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还应取得现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材料。考生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或未能提供有关材料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了解。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五)公示调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对象在调入、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由金华市统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2469050;监督电话:0579-82380977。
附件:事业干部选调报名表
金华市统计局
2025年10月11日
原文地址:http://rsj.jinhua.gov.cn/art/2025/10/11/art_1229708695_4303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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