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技师学院是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及学院实际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10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详见东莞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职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学院相关文件发放。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报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将以下资料扫描件以“岗位代码+姓名”创建文件夹(材料按顺序命名,压缩文件格式为rar或zip),发送至电子邮箱:dgjs82920299@126.com,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东莞市技师学院招聘人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及验证报告;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5)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在报名截止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学校对报名材料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初审结果和考试相关安排将通过报考者报名时所填写的电子邮箱予以反馈,请考生及时查收邮件。
2.复审
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内,持报名有关资料到我校横沥镇校区行政楼人力资源部412室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复审的资料应为电子邮箱报名材料的原件。
未在规定时间段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试
1.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考试安排届时将通过报考者电子邮箱予以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
2.考试形式
专业教师岗位采用“笔试、试讲+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各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达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个考试环节。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职业教育及技工教育相关内容及法律法规等。
11月上旬采用线下闭卷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5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5,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技师学院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其中教师岗试讲15分钟,面试10分钟,行政岗位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试讲)
教师岗位采用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现场抽题、现场备课(30分钟)后进行片段教学(15分钟),结束后直接面试(10分钟)。
(4)实操
重点考察岗位业务实操熟练度、问题解决能力及综合素养。实操时间不超过90分钟。
面试、面试+试讲和实操成绩当场公布。
每个考试环节结束后,考生需在考场指定候分室候分,成绩将在候分室向考生当场公布。
3.计算成绩
专业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试讲+面试)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30%;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4.公布成绩
考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技师学院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东莞市技师学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技师学院网站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公示中被发现影响聘用问题或者个人自愿放弃聘用机会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东莞市技师学院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考试成绩自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保留6个月,期间如该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以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考试、体检、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的,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69-82920299;联系人:马老师
附件:1、东莞市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职岗位表.xlsx
东莞市技师学院
2025年10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dghrss.dg.gov.cn/xwzx/gsgg/gkzp/bzwryzp/content/post_4444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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