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集补充昆明市就业创业导师库入库导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阳宗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磨憨—磨丁合作区社会事务局:
为进一步充实昆明市就业创业导师库,更好地为广大就业创业人员提供咨询、指导服务。经研究,2025年继续公开征集、聘任昆明市就业创业导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创业导师征集范围
(一)具有5年及以上创业投资或企业管理经验,有较强整合创业资源能力的企业管理者、投资专家、创业成功人士;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的专家学者;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市场监管、税务、金融、法律、科技、商务、工信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就业创业政策、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
(四)创业孵化园区(平台、基地)运营管理或核心业务部门负责人;
(五)取得国家、省相关部门认定的就业创业导师资格人员;
(六)从事和参与就业创业指导服务5年以上,在就业创业服务领域具有相关特长的就业创业导师及社会人士。
二、就业创业导师征集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二)身心健康,热爱就业创业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就业创业指导工作;
(三)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
(四)在就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并具有丰富的授课、指导经验;
(五)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就业创业指导活动,并能较好完成指导工作。
三、就业创业导师的权利与义务
(一)就业创业导师享有以下权利:
1.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名义正式聘任为“昆明市就业创业导师”,并颁发聘任证书。
2.优先推荐参与全市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创业扶持等活动评审。
3.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积极推送就业创业导师相关信息,对指导创业者成功创业的优秀创业导师依托电视、报刊、杂志、新媒体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4.对在全市就业创业活动中积极主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导师,优先推荐参与省级、国家级就业创业导师评选。
5.就业创业导师受政府部门邀请和委托开展指导、评审等服务活动的,按规定给予适当的劳务报酬。
(二)就业创业导师应履行以下义务:
1.为全市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2.接受创业者委托,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3.接受各级人社部门委托,为全市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提供职业规划、政策咨询、就业培训等指导服务;
4.每年参与全市各类职业规划大赛、创业创新大赛、就业创业评审等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
5.积极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就业创业评审、就业创业工作调研、座谈会、研讨会,为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建言献策;
6.自愿履行创业指导专家职责,服从工作安排,保守创业者和帮扶企业的商业秘密,自觉接受监督。
四、就业创业导师的退出机制
(一)自愿退出。聘期内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公示退出。
(二)劝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移出就业创业导师库并公示:一年内累计3次不接受就业创业服务任务且参与全市各类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少于2次;不履行就业创业导师义务;以就业创业导师名义从事与就业创业服务无关活动并造成不良影响;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过程中违反职业操守,不能公正履职;存在重大投诉举报且经查证属实;其他无法正常履职的情形。
(三)其他应当退出的情况。就业创业导师在聘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等。
五、就业创业导师征集程序
(一)征集方式
1.县区推荐。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征集要求,积极面向辖区内企业、高校、创业孵化基地、行业协会和相关单位征集就业创业导师,统一报送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定向邀请。对近年来积极参与昆明各类就业创业活动的省内外优秀就业创业导师,采取定向邀请的方式进行征集。
(二)申报流程
1.材料报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11月14日前将相关资料(申请表盖章原件及其他材料扫描件)报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包括:《昆明市就业创业导师申请表》盖章件原件(附件1)(2份)和扫描版、word电子版;《昆明市就业创业导师申请承诺书》(附件2)签字件原件(1份)和扫描版;申请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需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及职称证明、荣誉证书、专业能力、无违规违法等有关佐证材料)。
2.县区推荐。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汇总,于11月21日前统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市级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提出昆明市就业创业导师库补充建议名单。
4.公示聘任。将昆明市就业创业导师库补充建议名单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聘任并颁发聘任证书。
六、就业创业导师征集原则
(一)自愿原则。征集工作要在申请人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抽出时间和精力,为就业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就业创业指导、专家评审等服务。
(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信息,广泛征集就业创业导师,严格按征集条件择优选聘。
七、工作要求
征集就业创业导师是政府促进就业、激励创业的重要手段,也是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就业创业活动、营造浓厚就业创业氛围的具体举措。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按照客观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出切实能为就业创业者提供精细化、专业化、多方位、公益性就业创业导师。
联系人及电话:黄斌 63362979
邮箱:jycjysybxc@163.com
附件:1.昆明市就业创业导师申请表
2.昆明市就业创业导师申请承诺书
2025年10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s://rsj.km.gov.cn/c/2025-10-29/50306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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