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泸州市2026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9 来源:泸州市人事考试网

     按照《四川省2026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招录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公告规定,现将泸州市2026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审查的方式进行,考生于2025年11月11日中午12:00前将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以PDF或者图片(清晰)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保证通讯畅通。邮件标题及压缩包附件请统一命名为泸州职位名称X(一至三十六)+姓名+电话号码,资格审查接收邮箱分别为:
    1.泸州职位一至职位十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624838131@qq.com,联系人:杨老师;
    2.泸州职位十一至职位十四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672839384@qq.com,联系人:李老师;
    3.泸州职位十五至职位二十二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57761483@qq.com,联系人:马老师;
    4.泸州职位二十三至职位三十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7924827@qq.com,联系人:赵老师;
    5.泸州职位三十一至职位三十六资格审查资料发送至1064876650@qq.com,联系人:郑老师。
    (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2026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经院〈系〉党组织、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推荐并盖章);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拍照时,确保身份证人像面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体拍进照片,露出五官,脸部不要有遮挡物或有阴影);
    4.学生证(学生证未载明专业或专业发生变动的,请提供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所学专业证明);
    5.其他与选调条件、职位条件有关的资料、证书(取得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前),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党员证明材料,需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院(系)党组织或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公章;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需提供退役士兵证或退出现役审批表;
    (3)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获得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考生,提供证书或表彰文件;
    (4)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的考生,需提供院(系)党组织或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盖章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材料中注明担任学生干部的具体职务和起止时间);
考生因不限专业条件报考的,还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省级“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证明材料;
    (2)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的证书或表彰文件;
    (3)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的,提供院(系)党组织或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盖章的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材料中注明担任学生干部的具体职务和起止时间)。
    6.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等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需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2.请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中午12:00止,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具体时间以收到的邮件时间为准)发送资格审查资料到指定邮箱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我们将以邮件形式发送考生的《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并携带至面试考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4.考生将《2026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证明材料原件(党员、学生干部任职、专业等)及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身份证、学生证、退役士兵证、优秀证书〈获奖文件〉等)于面试入围时交工作人员。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在泸州市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考生如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或者具有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应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候考室座位、审题室或面试室。
    3.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
    4.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5.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6.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未尽事宜,请与泸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830-3193359。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2025年11月6日

原文地址: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00fbd979f55e41a6a83c5f2ac7723e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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