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地方外事工作优秀集体评选表彰相关工作要求,经逐级推荐、严格审核、综合评审等程序,由全国地方外事工作优秀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林芝市外事办作为全国地方外事工作优秀集体拟表彰对象进入复审阶段。按照外交部《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全国地方外事工作优秀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 2025年11月14日至20日(5个工作日)。
如有任何意见建议请向西藏自治区全国地方外事工作优秀集体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外事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891-6360875(兼传真)
西藏自治区全国地方外事工作优秀集体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1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hrss.xizang.gov.cn/xwzx/tzgg/202511/t20251114_509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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