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2025年3月至11月,江西省冶金技师学院举办了2期中级电工就业技能培训班,新余市卫民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惠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余市万家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余市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渝水区微联盟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百涛职业培训学校举办了9期培训合格证就业技能培训班,审核结果232人符合补贴条件。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文件,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按照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中级15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对参加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上浮20%。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赣人社发〔2025〕28号)文件,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并取得相应证书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上浮20%。同时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江西省第一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210号)、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余市财政局《关于发布新余市第一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的通知》(余人社字〔2023〕136号)文件,电工、西式面点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美容师、中式面点师在重点产业目录内。中级电工补贴标准上浮20%,为1800元/人。合格证书的西式面点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美容师、中式面点师补贴标准上浮20%,为1200元/人。
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已受理并初审确认江西省冶金技师学院1家技工院校,新余市卫民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惠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余市万家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余市远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渝水区微联盟职业培训学校、新余市百涛职业培训学校6家培训机构可享受补贴282480元,所需经费在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技能开发与评价科反映。
监督电话:0790-6736857
监督邮箱:1429632137@qq.com
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8日
原文地址:http://rsj.xinyu.gov.cn/rsj/gggs1/2025-12/08/content_02921f8b23244e6b80bb8b99b00f71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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