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6年1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前提醒
发布时间:2026-01-04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2026年1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定于2026年1月10日至1月12日举行。辽宁省招考办提醒考生,做好应试相关准备。

一、考试时间

日  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1月10日

星期六

上午

语文

汉语

8:30-10:00

思想政治

11:00-12:00

下午

外语(英、日、俄)

14:00-15:30

物理

16:30-17:30

1月11日

星期日

上午

数学

8:30-10:00

历史

11:00-12:00

下午

地理

14:00-15:00

朝鲜语文

蒙古语文

16:00-17:30

1月12日

星期一

上午

化学

8:30-9:30

生物学

10:30-11:30

二、考点及考场查询

1月6日至1月12日,考生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进入“网报中心”栏目的“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系统开放时间为1月6日—11日8:00-22:00,12日8:00-11:30)查询考点及考场信息。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须知

1.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和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无封套橡皮等(建议装入透明文具袋)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3.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非指针式手表等物品进入考点。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须脱帽参加考试;避免携带非考试物品参加考试,如已携带须主动放在指定位置(考点无保管职责,丢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应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考生不配合安全检查或拒不交出禁带物品,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 每半天的第一个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每半天的第二个科目,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在考场外逗留。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7.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等任何考试材料损毁或带出考场。

8.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后,按照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9.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录像监控。考试及考场监控录像回放审查过程中,发现考生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原文地址:https://www.lnzsks.com/newsinfo/IMS_20260104_45504_3tibvrGeDO.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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