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6年度甘孜州法院系统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的 公 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来源:甘孜人事考试网

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6年度甘孜州法院系统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的

公 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6年度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已于2026年1月14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二、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甘孜州康定市南郊稻子坝木雅路一段308号,甘孜州人民医院二病区旁)。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按网络提示,双面彩色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笔试准考证》彩印及复印件各1份;

4.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两寸,底色不限);

7.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须有二维码)1份;

8.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9.《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要求的招考职位)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先提供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出具承诺书后参加资格审查;

10.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此外,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学业证明,内容包括本人在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证明需写清楚毕业时间和专业名称)并加盖高校(院所)党委组织部、院(系)党总支或就业主管部门等院(系)及以上印章)。

2.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面试考务费用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资格审查相关要求

1.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须真实、准确、齐全,凡因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自愿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对象

进入2026年度甘孜州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二)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面试考场,并到指定候考室候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入场。

2.考生入场时间为面试当日上午6:40至8:00,8:00以后考场大门将关闭,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3.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在面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考场后至面试结束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室,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5.面试时,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包括警察、城市管理等职业制服),违者不得进入面试考场;不得佩戴肩章、胸花、手表、项链等各种饰品进入面试室,已戴的须自行取下并按要求存放在指定物品置放处。

6.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自己的报考职位及真实姓名等个人信息。

7.考生面试顺序由面试当日抽签决定。考生抽签时只抽取一次、一签,不得重复抽签,也不得相互更换面试抽签单。否则视为面试作弊,取消其面试资格。

8.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知其他考生和工作人员。

9.违反面试规则的考生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须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报名信息发生重大变化须及时告知,如存在已被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或已考取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等情况须如实告知,若因告知不及时、不完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未尽事宜,请与甘孜藏族自治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

工作日联系电话:0836--2811193

特别提醒: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相关事宜的公告将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www.gzzrsks.com.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1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www.gzzrsks.com.cn/newsDetail/29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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