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安排和部署,我院将开展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出
(一)网上申请
时间:1月28日9:00至2月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途径:
1.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进入“转考管理—省内转省外”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提交申请。
2.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进行转出申请,目前“广西自考”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使用。
(二)网上确认
考生在网上申请后还须进行网上确认。
时间:2月6日9:00至2月12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方式: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查询初审结果,并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网上确认。
(三)结果查询
转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我院将考生转考电子档案提交至国家“转考平台”进行转出。
考生可于3月15日后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查询转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结果,并及时联系转入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四)不得转出的情形
1.考籍转入我区未满一年或考生处于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2.考生已取得某个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或者在我区已取得某个专业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该专业的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3.使用沟通成绩、专本衔接合成成绩、网络助学合成成绩或通过免考申请取得的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4.尚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其所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5.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不得转出;
二、转入
(一)转入的要求
考生已在我区参加自学考试统考并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可转入我区已开考的课程成绩。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 号),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请考生结合自身情况办理转考。
(二)接收审核转出地数据
时间:3月1日至15日。
我院通过国家“转考平台”接收转出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的考籍电子档案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档案经考生确认后录入我区自学考试考籍档案;不合格档案退回至转出省份。
(三)网上确认
时间:3月18日9:00至24日18:00。
方式:经我院审核合格的档案,由考生本人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进行网上确认。
考生须按时完成网上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转入,档案退回转出地。
(四)结果查询
考生可于3月27日后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查询确认转入结果。
三、其他事项
(一)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及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操作。
(二)考生可使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安装包。
(三)如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对202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转考时间有调整,我院将及时发布相应调整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
(四)自学考试转考申请咨询电话:0771-5337817、0771-5338210。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1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www.gxeea.cn/view/content_1148_3244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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