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公布兰州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7 来源: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州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察工作已结束。根据《兰州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公告》有关要求,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请于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上午6:30前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口(城关区武都路478号)集合,统一乘车参加体检。

二、相关政策

1.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3.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市人社局安排申请复检人员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市人社局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市人社局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因手机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或迟到30分钟以上的,取消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还需携带一张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体检人员手机须取消闹钟并关机后交本组领队保管,严禁携带一切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500元现金,具体数额按医院标准收取,须增检项目的费用,另行收取。

4.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

5.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尽量保持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体检时须告知医护人员,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

 

附件:兰州市2025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


原文地址:http://rsj.lanzhou.gov.cn/art/2025/10/22/art_10700_15664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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