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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严禁携带智能(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3 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和培训网
关于严禁携带智能(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的公告
 
各位考生:
      为维护考试公平,确保考试安全,严防考试作弊,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参公单位)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等环节严禁携带任何智能(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1.主动配合检查。考生在进入考场前,按要求接受人工及仪器检测,考试过程中有义务配合监考老师检查。如携带相关设备(手机、智能眼镜、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文具、计算器等)必须关机,封装后存放在指定地点,决不允许带入考场。不服从管理者视情况依规依纪处置,直至取消考试资格。故意扰乱考试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违纪违规处理。试卷发放后,发现携带违禁物品,依规依纪处理,发现利用有关设备作弊行为,取消成绩并记入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3.其他要求。请考生减少携带考试非必要用品,尽可能不佩戴无关的配饰(如发卡、耳钉、项链、手镯、戒指等)。考生确需配戴眼镜、手表的,建议佩戴金属框架眼镜和机械表。本次考试将加大巡监考力度,请各位考生充分理解。如因对可疑物品需要安全检查,影响个人正常考试的后果自负。
      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考,请考生诚信考试,公平竞争。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原文地址:http://www.impta.com.cn/dangzhengqungwy/202631210364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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