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1〕66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89号)等精神,稳妥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就做好我省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方式
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分为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三种类型。各类型招生对象和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二、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组织领导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是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委会、招生院校和考点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我省各项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招生院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招生院校要坚持科学选拔人才,遵循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完善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压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二)进一步健全考试安全管理体系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要求,切实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周密安排,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各高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统筹谋划,切实履职尽责,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各地各高校要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全流程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把考试入口关,强化入场安检,坚决防止考生携带考试违规物品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严把考试监考关,加强监考巡考,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积极推进信息化赋能考试管理,结合实际升级标准化考点,配备升级智能安检门,加强无线电信号屏蔽,推进智能巡查巡检。
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要针对网上报名和平台使用工作开展专项宣传活动,要为不具备网报条件的考生设置报名场所并提供相关设备,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全力保障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工作有序进行。
(三)进一步强化招生录取监督检查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纪律,切实维护良好招生秩序。各高校要加强党对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校内招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多部门参与、互相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招生部门、招生工作人员(含外派招生宣传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培训,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中学要教育引导考生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对违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查处。涉嫌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违规事实,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
邮政编码:730010
附件:1.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实施方案
2.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实施方案
3.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实施方案
4.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考生报名登记表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6年3月5日
附件1
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综合评价录取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录取(以下简称综合评价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方式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一)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以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为准。
(二)职业技能
待学生报到入学后,由招生院校根据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企业订单培养协议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企业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各招生院校可针对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考生制定专门测试办法,以提高体育、艺术特长考生报考普通专业的积极性。
三、报名与考试
所有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23号)执行。
四、志愿填报与录取
(一)志愿设置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1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第一次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一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二)志愿填报
综合评价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k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3日8:00至25日18:00,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1日8:00至18:00。
参加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三)投档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评价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等级A、B、C、D、E分别赋分为5分、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10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投档过程中各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四)录取
综合评价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考生成绩处理与数据准备于3月26日至29日进行,录取工作于3月30日至31日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工作于4月2日进行。4月3日向考生公布录取结果;4月3日至4日招生院校督促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对录取结果进行确认,超过确认截止时间且没有确认的一律视为同意录取结果。
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附件2
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含技工学校)可参加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录取(以下简称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不得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方式
中职升学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一)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成绩包括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考试成绩两部分。公共基础考试以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养4门课程为主,具体要求按照《甘肃省教育厅 关于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有关工作的补充说明》(甘教职成函〔2025〕19号)执行;专业基础考试按照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划分为8个专业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以各类别的三门专业基础课程为主。
(二)职业技能
以中职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校)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成绩为准(省教育厅推荐,参加行指委组织的全国行业性比赛并获奖(其他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企业等组织的比赛除外),学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指定全国行业协会、教指委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其成绩可转换为相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技能大赛成绩三年以内(含三年)有效,超过三年需重新测试。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方式
所有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23号)执行。
(二)文化素质考试安排
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考试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编排,具体考试组织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牵头,由各市(州)教育局负责实施。考务管理参照《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执行,考试实行“裸考”,统一使用文具,由各市(州)统一管理。编排考场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报名数据转至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会同各市(州)教育局负责制定印卷计划,各市(州)教育局须于4月10日前将《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升学专业考试试卷订购表》(见附件4)签字盖章后报送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负责考试命题、制卷、评卷、统分及成绩公布等工作,并于6月20日前将考试数据(见附件5)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三)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与地点
中职升学文化素质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州)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间为4月25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科目及时间 | 4月25日 |
9:00-11:30 | 公共基础 |
15:00-17:30 | 专业基础 |
(四)职业技能成绩测试
中职升学职业技能成绩的计分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1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中职升学考试类别科目及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教职成函〔2020〕42号)有关规定执行,由各市(州)教育局负责审核和加分,并对专业技能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后的专业技能成绩签字盖章后报送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四、志愿填报与录取
(一)志愿设置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投档录取未满额时,征集志愿两次,征集志愿设置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
(二)志愿填报
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志愿在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填报,具体时间和办法详见《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三)投档原则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考生排序成绩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考生排序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由考生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组成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投档。
(四)录取
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在普通高考录取时进行,分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具体录取时间及批次详见《关于做好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报名参加中职升学考试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形式的考试招生录取。
附件3
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单考单招录取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2026年我省普通高考或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可参加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录取(以下简称单考单招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方式
单考单招录取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具体如下:
(一)文化素质测试
1.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以2026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成绩为准。
2.未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人员,由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招生院校以笔试形式在本校举行,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测试说明由招生院校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由招生院校结合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按照学生意愿和特长,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各招生院校可针对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考生制定专门测试办法,以提高体育、艺术特长考生报考普通专业的积极性。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所有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报名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5〕23号)执行。其中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日至5日,报名地点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已经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另行报名。
考生报名并提交后,打印《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6)一式三份。
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统一确认。应往届技工学校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所属人社部门统一确认。下岗职工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确认。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确认。退役军人报名资格由考生落户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二)考试
单考单招招生考试由考生所填报志愿院校组织,考试须于8月2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招生院校公布。
四、体检
单考单招考生体检工作由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牵头负责实施,于8月10日前完成,具体实施办法参照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2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由县(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负责装入学生档案。
五、志愿填报与录取
(一)志愿设置
单考单招录取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不征集志愿。
(二)志愿填报
单考单招录取采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kw.ganseea.cn),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单考单招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三)录取
各招生院校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下,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和录取方式,于8月25日前完成录取,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1.参加过甘肃省2026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升学考试且具有成绩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报考院校2026年高考录取第一次投档相应类别(普通类分物理、历史类,中职升学考试分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八大类)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由招生院校线上择优录取,其中在高考高职(专科)批录取过程中第一次投档及两次征集志愿投档均未满额的院校除外。高校名单在填报志愿前公布。
2.参加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单考单招招生计划按照参加过甘肃省2026年普通高考及中职升学考试且具有成绩的考生和参加招生院校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的报考比例进行分配,当某一类别考生数量不足时,计划可向另一类别调剂使用。
附件4
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单考单招考生报名登记表
市(州) 县(市、区) 科类 年 月 日
姓 名 | 考生号 | 2 | 6 | 6 | 2 | ||||||||||||||||||||||||||||||||||||||||||||||||||||||
身份证号 | |||||||||||||||||||||||||||||||||||||||||||||||||||||||||||
性 别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资格类别 | 毕业类别 | 考生类别 | |||||||||||||||||||||||||||||||||||||||||||||||||||||||||
最终学历 | 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名称 | |||||||||||||||||||||||||||||||||||||||||||||||||||||||||
联系电话1 | 联系电话2 | ||||||||||||||||||||||||||||||||||||||||||||||||||||||||||
通知书邮寄地址 | 邮政编码 | ||||||||||||||||||||||||||||||||||||||||||||||||||||||||||
退役证编号 | 退役时间 | 是否自主就业 | |||||||||||||||||||||||||||||||||||||||||||||||||||||||||
本人简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
户 号 | 户 别 | ||||||||||||||||||||||||||||||||||||||||||||||||||||||||||
户口登记机关 | 登记时间 | ||||||||||||||||||||||||||||||||||||||||||||||||||||||||||
户籍地址 | 户籍所在县(市、区) | ||||||||||||||||||||||||||||||||||||||||||||||||||||||||||
现居住地 | |||||||||||||||||||||||||||||||||||||||||||||||||||||||||||
考生承诺 | 1.已知晓国家对报名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报考资格的,其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相关责任人”。 2.我对报名时所填写的各类表格内容及提供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
部门资格审核 |
审核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户籍审核 |
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考生的户籍信息,并核实是否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审核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招办审核 |
审核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2026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单考单招考生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1.“资格类别”栏。指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
2.“科类”栏。分为文史类、理工类,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选择。
3.“身份证号”“邮政编码”栏。考生将自己的身份证号、邮政编码按左对齐(依照从左至右的顺序,数字之间不允许有空格出现)填写在方格内。
4.“毕业类别”栏。分为普通中学、中等师范、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其他中等专业学校及中等学历教育毕业、其它等六类。
5.“考生类别”栏。考生户籍是城镇的,应届生填城市应届,往届生填城市往届;户籍是农村的,应届生填写农村应届,往届生填农村往届。
6.“通知书邮寄地址”栏。此栏专为邮寄考生《录取通知书》设置,填写务必准确,如因地址不详或书写错误造成投递失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联系电话”栏。联系电话是招生录取的重要联络途径,务必填写畅通电话。
8.“部门资格审核”栏。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统一确认。应往届技工学校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所属人社部门统一确认。下岗职工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确认。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确认。退役军人报名资格由考生落户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9.“户籍审核”栏。由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考生的户籍信息,并核实是否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10.《报名登记表》是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请务必认真填写。如因报名信息错误或不诚信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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