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9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前身为上海市戏曲学校(以下简称“戏校”),成立于 1954年3月,是一所以培养戏曲表演人才为主的多剧种、多学科、综合性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戏曲表演专业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品牌专业。2002年,学校划归上海戏剧学院,更名为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学校为上海首批传统戏剧综合类非物质化遗产传承基地、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戏曲表演艺术传承教育基地,被授予“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上海市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心理教师   招聘人数:1人   所属部门:学生科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扎实的专业教学能力和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强;   5.身心健康,能适应艺术类学校教学与实践工作。   (二)专业条件   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8周岁及以下,中共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1.专业与资质要求:心理学相关专业(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测量与咨询等),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2.专业能力:   • 教学与策划: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与良好的教学能力,能独立完成心理活动策划与设计;     • 测评与咨询:熟练掌握常用心理测量工具及评估方法,能独立开展测评与结果分析;熟练掌握心理咨询与干预技巧。有相关实践经验者优先;     • 科研能力:具备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有学生心理相关课题研究经验者优先。       3.学生管理能力:   • 具有学生管理经验或潜质:熟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流程,具备处理学生事务、开展学生思想引导、组织学生活动的能力;   • 沟通与引导能力:善于与学生、家长、班主任及科任教师沟通协调,能够参与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工作。   4.综合能力:   • 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文案撰写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新媒体工具;     • 性格开朗,沟通协调能力强,具备敬业精神和团队意识。   (三)岗位职责:   1.承担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开发适合艺术生的心理课程与活动;   2.策划组织心理健康讲座、工作坊等品牌活动,开展心理健康常态化宣传;   3.提供个体咨询与团体辅导,参与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   4.开展心理评估、建档与分析工作,结合艺术生特点进行应用研究;     5.承担学生日常管理事务,参与学生思想引导、行为规范教育、家校沟通、班级建设等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1.报名   • 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8日截止。   • 网址:https://xixiaozp.sta.edu.cn:8011(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 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岗位相关资料。初试时提交所有应聘材料的复印件,通知面试时核验原件。   2.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环节。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3.考核环节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心理学专业理论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综合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按不低于招聘岗位1:6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根据试讲成绩由高到低按不低于1:3比例排序确定人选进入实习考察,实习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适配度,实习考察结束后,全部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综合成绩=试讲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各环节具体安排及结果将通过邮件通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4.体检   按照初试的试讲和综合面试百分制4:6计算综合成绩,总成绩第一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按要求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并向人事部门提交证明(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重点考察政治立场、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信记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6.公示与录用   经考核、体检、政审均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办理录用手续。如拟聘人员未通过考察、体检等环节或放弃录用的,学校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 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教职工,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本市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无居住证要求。非上海生源录用人员按本市规定办理户籍或居住证事宜。非应届生请勿投递。   四、联系方式   报名网址:https://xixiaozp.sta.edu.cn:8011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211号(邮编:201102)   联系电话:021-24287238          联系人:马老师、张老师   监督邮箱:shxqxxzp@163.com

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

2026年03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60319/t0035_1439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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