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6号)要求,5月30日将举行2026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30日
上午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第1批次)
下午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第2批次)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专业类别的划分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每个专业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报名安排
发布报名公告 |
3月20日 |
网上提交信息 |
3月27日9时—4月7日18时 |
资 格 核 查 |
3月27日9时—4月8日18时系统核查及人工核查,具体事宜见第五条 “报名操作流程”中第5款“资格核查”(工作日上班时间核查)。 |
网 上 交 费 |
3月27日9时—4月9日24时 (交费成功后不可修改信息) |
准考证打印 |
5月26日9时—5月30日24时 |
考 试 |
5月30日 |
成 绩 发 布 |
7月下旬(仅为预计时间) |
领 取 证 书 |
成绩发布后60日内(仅为预计时间) |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自2020年起,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参加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此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有关规定,使用单独划线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报高级经济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有效区域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
四、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详见附件1)。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样本见附件2),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写报名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开展核查,承诺情况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必要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报名操作流程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流程:注册→完善账号信息→填写报考信息→信息确认→资格核查→网上交费→报名完成)
(一)注册:访问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网上注册需填报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国籍地区、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报考人员需牢记用户名及密码,并确保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码信息完整准确。
(二)完善账号信息:首先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审核通过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请点此链接下载),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准考证、资格证书。系统弹出照片上传成功的提示后,进入个人中心进行数据完善,依次完成“个人基本信息维护”“学历信息维护”“学位信息维护”“工作经历维护”“联系方式及密保问题”等,待到“账号信息完整度”为100%时方可进入考试报名。
注意:核查未通过或者需现场核查的学历或学位信息不会影响后续报名,可先填写报考信息,在资格核查时按要求进行核查即可。“未核查”“需要现场核查”“核查不通过”且未在报考中使用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可以自行删除。
(三)填写报考信息:选择相应的报考考试进入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并核对报名信息(务必保证姓名、证件号码、报考级别、报考专业及科目信息准确。报考级别为考全科时,学历和专业年限等信息应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报考级别为免试级别时,必须满足专业职务、学历和工作年限等要求)。
报考人员自愿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仅有一次撤回承诺的机会,撤回承诺和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将直接进行人工核查(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信息确认:报考人员在保存报名信息并签署告知承诺书后,一定要进行信息确认步骤,否则不会进入资格核查。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五)资格核查: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通过的可直接交费。(已经作出承诺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可免予核查。)
系统自动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包括不适用或不使用(含撤回)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自动核验未通过(按报考条件)、资格证书自动核验未通过(按报考条件)、报考免试级别、专业不完全一致、工作年限存疑,以及之前年度未按照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等人员,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人工核查不通过的,需根据核查意见重新上传材料或携带材料原件参加现场核查:
1.不适用/不使用/撤回承诺的:与经济师职责相关的工作年限证明(工作专业年限证明样本见附件列表);
2.不能自动核查的: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3.核查不通过的:身份证件、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4.所有报考人员:相应的资格证书;
5.核查意见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问答栏目内容。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请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关于上传材料的说明:上传证明材料时请仔细确认材料是否正确,显示是否清晰,以免影响报名结果。
(六)网上交费:报考人员资格核查通过后,须进行网上交费确认,交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交费前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没有交费或交费不成功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七)报名完成:在交费时间截止前交费成功的视为报名成功。
更多报名细节操作请参照《报名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大纲。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公布。
(二)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应试人员须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考场备有草稿纸,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黑色字迹的签字笔。
(三)考前告知:
1.考场封闭要求。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2.应试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早就座,以预留充足时间用于签到、测试考试设备、阅读《考场规则》《操作指南》等准备工作。
3.高级经济考试系统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4.建议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5.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四)应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中国内地应试人员: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应试人员: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其他国家和地区应试人员: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其他任何证件或复印件、电子版证件都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和纸质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两证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需要交款票据的,请在考试日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前往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
(六)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对无线通信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应试人员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七、咨询电话
资格核查电话、技术支持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962121(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6年3月20日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式样)
附件4:报名操作手册
原文地址: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8b2e97336b88622026d6e6bb4103aa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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