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09〕368号)和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余人社字〔2016〕91号)等文件要求,经考评小组现场复审和评分,新余市万家惠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符合认定条件,拟同意认定其为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创业培训工作。
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方式向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技能开发与评价科反映。
监督电话:0790-6736857
监督邮箱:xyjyjnkfypj@163.com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rsj.xinyu.gov.cn/rsj/gggs1/2026-03/19/content_fb73b73eb8254250bdc34396fcf41d8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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