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送达《宁社险管核查告字〔2026〕004号》
发布时间:2026-03-25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经对你单位未按规定为林卫平缴纳社会保险费进行了核查,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以及你单位、权益人提供的资料,现将核查情况告知如下:

2014年03月至2019年01月期间未依法为林卫平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养老、工伤、失业),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总计59个月,缴费基数总额323259元,请及时办理补缴手续,缴费基数详见附件。

本告知书于2026年1月29日邮寄被退回。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本中心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506室)领取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公告送达5个工作日后,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规定,我中心将向你单位下达《责令补登记(申报)社会保险决定书》。


附件:送达《宁社险管核查告字〔2026〕004号<补登记(申报)社会保险告知书>》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603/t20260324_5810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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