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甘孜州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论、复检及考察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5 来源:甘孜人事考试网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公安局

关于甘孜州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论、复检及考察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公安局《关于甘孜州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相关规定,我州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已结束,现将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论、复检及考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体检结论及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请考生登陆“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s://www.gzzrsks.com.cn),点击服务通道内的成绩查询栏,点对点查询体检结论及是否进入考察。

二、复检人员相关事宜

按照《关于甘孜州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复检。报考者对应进行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立即就相关项目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当日、当场安排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规定,若考生提出复检申请,请在规定时间内到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办理(地点:甘孜州康定市光明路1号州农牧大楼7楼713办公室)。复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相关事宜

考察工作由甘孜州公安局统筹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或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其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甘孜州公安局联系(电话:0836-2878069)。

特别提醒:

甘孜州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后续相关事宜将在“甘孜人事考试网”(https://www.gzzrsks.com.cn)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未按照公告要求执行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自行负责。

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主动告知招录机关。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甘孜州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论及是否进入考察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公安局     

2026年3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www.gzzrsks.com.cn/newsDetail/29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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