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辽市人社局、财政局、残联《关于印发〈通辽市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开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通残联发〔2025〕66号)文件要求,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决定组织实施2026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以下简称《公告》)。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规范管理。聘用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机要工作等核心岗位。坚决避免岗位设置福利化倾向,构建“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规范化管理机制。
(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严格规范招聘流程,保障信息公开透明,严肃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定期考核、聘期管理。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聘期为3年,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期届满后,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受聘人员表现决定是否解聘;经考核合格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可再聘用1次,再次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其余未尽事宜,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工作待遇
聘用期间按时足额向就业援助岗位人员支付劳动报酬,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切实维护受聘人员合法权益;受聘人员工资总额以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按上浮50%的比例确定。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聘用期内,对年度考核成绩突出的受聘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上调其工资标准或给予相应奖励。
三、人员管理
(一)日常管理: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人员服从用人单位统一管理。
(二)退出管理:就业援助岗位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2.在岗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或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度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就业援助岗位人员若需辞职,应当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履行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程序,并将相关情况报同级残联和人社局备案。
四、招考人数
此次计划招聘残疾人大学生50人。
五、报考要求
(一)政治素养与品行要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具备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
(二)能力与纪律要求: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强,能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各项制度。
(三)其他具体条件:
1.户籍要求:应聘市本级用人单位岗位人员须具有通辽市户籍;应聘旗县市区用人单位岗位人员,须具有用人单位所在旗县市区户籍(2026年度毕业生可按参加高考时的户籍,科尔沁区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统一对待);户籍最晚迁入时间截至2026年4月8日。
2.资质要求: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肢体残疾,借助假肢、矫正器等辅助器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工作和生活;
②听力残疾,佩戴助听器、人工耳蜗等人工听觉装置后,双耳在2米范围内可清晰分辨耳语,且具备正常言语交流能力;
③视力残疾四级,双眼矫正视力≥0.2;
④言语残疾四级,具备基本口头交流能力。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9(不含)至2008年4月9日(含)期间出生的。
4.能力要求:可独立完成书面答卷,沟通交流无障碍,身体条件能胜任聘用岗位工作,生活能够自理;
5.学历要求:取得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需通过国家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的残疾人大学生。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6年7月底。
(四)禁考情形:
1.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读的国(境)外留学生(不含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情形。
(五)回避情形: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六、报考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栏目(https://rsj.tongliao.gov.cn/rsks/),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6年4月9日9∶00至4月10日17∶00。
2.报名时每位报考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公告》和《2026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办公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报考者可在报名过程中,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则在所报名的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及考试总成绩排名未能进入下一环节时,接受岗位调整;若不服从调剂,则考生可能在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取消考试资格或总成绩排名未能进入下一环节时结束招聘流程。
3.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
4.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通过审核。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历。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2026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
6.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7.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4月9日9∶00至4月10日17∶00。
2.资格初审主要以考生填报信息为依据,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在报名期间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报名登记表》,此时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岗位人员,服从调剂的,可选择其他岗位;不服从调剂的,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应于2026年4月16日至18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
在笔试、面试环节,有需求的残疾人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考试合理便利。坐轮椅考生可在系统中进行申请,肢体残疾考生可携带助行辅助器具,听力残疾考生可佩戴助听器或人工耳蜗,考试时出示有效期内残疾人证寻求帮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提供任何特殊形式试卷,报考者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
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原件参加考试。
3.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发布。
笔试成绩复核只针对缺考、违纪、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情况,复核时间为公布笔试成绩后1个工作日内。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3:1比例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外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④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公告》和《2026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⑤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审核内容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递补规则
资格复审后,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至3:1比例,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全部递补后仍未达到3:1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并进行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招录机关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报考者在面试环节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由市残联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成绩和面试最低分数线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根据抽签的顺序进行,对面试者进行现场测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发布。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录用人数,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体检
1.体检由市、旗两级残联组织实施。市残联负责组织市本级考生体检,旗县级残联负责组织本辖区考生体检。
2.结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且符合本公告“报考要求”中关于残疾类型及程度的标准,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3.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报考者,取消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招录机关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等情况,注意核实考察人选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招录机关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或相关单位(学校)应予以配合。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考察规定时期内提交《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籍证明、残疾人证、学历证明、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4.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机关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录用
(一)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录机关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报考者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报考者在本次考录报名结束至办理录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其他情形。
(四)试用期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用人单位须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试用期内发现有不具备任职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
十、其他
(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公告》和《2026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在此,提醒报考者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考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造谣传谣,扰乱考试秩序,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五)2026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考录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报名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随时关注。
特别提示: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报考者如有疑问,应先仔细阅读《公告》和《2026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表》《填报说明》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
《公告》中考录政策、学历、专业等有关问题,由市残联负责解答(咨询电话:0475-2730863);办公地点、岗位工作内容等方面的问题,由《2026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表》中拟报考岗位对应的招聘单位及当地残联负责解答(咨询电话见《2026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表》);网站技术有关问题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答,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5-8820015。咨询时间:4月9日至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19604756125。
请广大报考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录环节,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招录各项环节中,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录机关及时通知相关事项。
本《公告》中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本《公告》由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度残疾人大学生就业援助岗位表(请考生点击下载查看).xls
通辽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4月4日
原文地址:https://rsj.tongliao.gov.cn/rsks/tzgg_17874/202604/t20260404_1041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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