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6年蚌埠市禹会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26年蚌埠市禹会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7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uhui.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engbu.gov.cn/)统一发布。
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uhui.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同时具备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岗位表中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5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聘任在高级职称岗位或获省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一等奖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具有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现仍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不含中职学校、幼儿园)。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8.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报考所有岗位均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具体要求见附件2。
9.具备相应或高于招聘学段,并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任教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含市级教育部门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评比表彰: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青年骨干教师等相应层次的表彰)。
2.参加教研部门或电教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教师“四赛”或“三课三题”市级总决赛(不包括单项比赛),获得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核心成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查处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发布。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蚌埠市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00至4月2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至4月29日11: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4月29日16:00前改报。对于改报的考生,于4月29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uhui.gov.cn/)。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与岗位要求一致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资格条件中符合要求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6)同意报考意见书(具体要求见附件2)。
以上所需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后一日进行一次改报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