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努力造就一支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高素质、高层次人才队伍,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兵团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23〕87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6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计划引进5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医院是以红星医院中医分院为基础组建的。2024年12月18日,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批复,同意第十三师中医院按三级中医医院运行。
医院开放床位400张,开设临床科室18个。在岗职工101名,高级职称12名,中级职称35名,硕士研究生7名。
年门诊量达10万余人次,住院患者5000余人次,拥有20余个中医优势病种,开展84项中医特色技术。2015年红星医院中医风湿血液科成为首批兵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019年成为兵团(省级)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区;2023年肛肠科成为兵团中医药学会肛肠分会主委单位;2023年5月,中国康复研究中心授予红星医院康复科“全国康复研究基地西北中心康复示范基地”,为西北中心三家基地之一。2024年康复医学科获批兵团(省级)重点专科。医院先后获批兵团级课题3项,师级课题7项,院级课题5项,参加国内多中心临床研究2项。
第十三师中医院为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京西苑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协作共建单位。目前医院已成立3个全国名中医工作室:任献青、赵文霞、何念善工作室,3个省级名中医工作室:杨百京、周友龙、徐学功工作室。每年均有中医援疆专家进行传承帮扶,显著提升了医院整体诊疗能力。医院拥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传承工作室项目1个,兵团基层名中医3人,兵团基层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项目6个。中药房日常运行饮片500余种,中药颗粒剂200余种,年煎中药15万包。各科室特色诊疗广泛开展,通过党建引领、互联网+、党支部包干等形式,帮扶支援医共体医院促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逐年提升,目前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总体量居兵团前列。
第十三师中医院将始终秉持“大医精诚、厚德济生”的院训,以中医药文化为魂、以科技创新为翼,奋力谱写新时代边疆中医药事业的新篇章。
二、引进原则和方法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急需紧缺、专业对口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依据人才品德、业绩、能力综合评价、择优引进。采取面谈、考察与体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引进人员实行编制内管理。
三、引进岗位、数量及岗位要求
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第一批次)》(附件1)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年龄等条件;
4.引进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1980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1975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引进专业技术二级岗以上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5.具有在三甲医院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长期从事中医临床一线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成绩突出;
6.自愿在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作5年及以上。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http://www.btnsss.gov.cn/)和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号为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六、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察、体检、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全年持续引进,至招满为止。
2.应聘人员下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打包成压缩包,以“引进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gcc2233374@qq.com。
报名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执业证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2)申请表中所列举的近5年来科研、科技成果、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论著、获得的荣誉称号、学术团体任职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声明和承诺”,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中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引进条件的原则上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谈
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附件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谈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谈环节。
(四)考察
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人员达不到入围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考察人员。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到医院试工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经审定不符合人才引进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按照考察通过人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引进单位在与拟引进人才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拟引进人才聘用资格。
(六)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谈情况、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引进人才,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http://www.btnsss.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三师中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相关规定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引进人才报到后,中医院对拟引进人才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第十三师中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三师新星市卫生健康委、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第十三师红星医院纪委监察办公室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报考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2-2264328
八、人才引进有关事项
1.本《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http://www.btnsss.gov.cn/)和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平台。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对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有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
4.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在引进人才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中医院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由于个人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5.本《公告》由第十三师中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2-2233374
附件: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 (第一批次).xlsx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docx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中医院
2026年4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btpta.xjbt.gov.cn/c/2026-04-30/84821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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