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面试前资格审查及递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详见《赣州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二)资格审查安排
1.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5月27日—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
详见《面试前资格审查地址等信息一览表》(附件1)。
3.资格审查方式
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场,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须提供考生手写签名的《委托书》原件(附件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根据岗位要求,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核:
1.《赣州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手写签名)。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及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4.《应聘人员近亲属报告承诺书》(考生手写签名,附件4)。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对应的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况的,需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资格审查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①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等,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②学历学位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其报考岗位要求为该一级学科下设二级学科专业的。
6.“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除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即: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2024届、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上人员均应提供毕业至今的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养老保险凭据。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月。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
8.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组织近期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限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的岗位,须提供市征兵办(联系电话:0797-8354125)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附件3)。
10.有户籍限制的,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父母或夫妻一方为某地户籍的相关材料(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1.服务期满或无服务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进入现工作单位的招聘招考公告等材料(含招聘公告、招聘职位表、拟聘人员公示)。
12.报名前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人员,须提供2026年2月10日前编办办理下编材料或与所在单位解除人事(聘用)关系的解除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13.卫生专业技术岗位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14.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以上材料需按照顺序排好并现场提交,证件复印件、证明原件留存,证件原件现场核实后返还。
(四)资格审查要求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资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2.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并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考生应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面试资格的,须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自愿放弃声明》(附件5)。
二、资格审查递补
1.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进入面试且排名在应进入面试人数两倍之内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2.递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市直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县(市、区)招聘岗位由县级人社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表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递补工作于6月6日前完成。
三、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社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未尽事宜按《赣州市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执行。
附件: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2日
相关文章
原文地址:http://rsj.ganzhou.gov.cn/gzsrsj/c100244/202605/aa900e4070f7419da34f50e75937de7a.s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袋鼠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来源未注明“袋鼠考试网”的文章均为转载,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dsks@foxmail.com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