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青海省2026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及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录人民警察体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5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各位考生: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及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录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一)面向社会

报考青海省2026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考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二)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

参加2026年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5月28日(星期四)06:00。

地点: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南广场(西宁市城东区南山东路166号)。

请考生提前熟悉集合地点及路线,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凡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采用微信支付(约600元,具体以体检医院实收费用为准)。

四、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当天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一张、黑色签字笔一支。

(二)体检前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

(三)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四)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反映相关病史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五)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六)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七)因集合地点车位紧张、停车困难,参加体检考生请勿驾驶车辆前往。考生亲属请勿陪同。

(八)请考生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

(九)自愿放弃录用,不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日提交《自愿放弃体检声明》(附件3)(须亲笔签名并捺手印)。

(十)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录用考察环节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现场加分(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

请参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录人民警察考试,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于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体检现场进行现场加分,具体加分政策为:

(一)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二)父母有一方现在六个自治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个自治州)满3年及以上的汉族考生,报考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报考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市、行委)机关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

(三)退役士兵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联系电话:0971-8293376

 

附件:1.5月27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2.5月28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3.自愿放弃体检声明(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6年5月25日



附件列表:

附件1.5月27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5月28日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3.自愿放弃体检声明.doc
浏览次数:

原文地址: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a48fe615dc9ecda462ce10a5fbb77c7a.s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袋鼠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来源未注明“袋鼠考试网”的文章均为转载,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dsks@foxmail.com予以更改或删除。

友情链接:脉拓宝
Copyright © 2020-2022 广西浆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邮箱:dsks@foxmail.com
备案号: 桂ICP备20000182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