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2026年4月30日)——盘龙区灶房餐饮店
发布时间:2026-05-08 来源:昆明市人社局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

盘龙区灶房餐饮店: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申请人杨德权、白佳鑫、孟鸿达、叶溪、杨配芝、滕兴会、殷立讷、钱丙秀因确认劳动关系、拖欠工资、经济补偿、二倍工资差额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由于本院已采用多种方式都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昆劳人仲字〔2026〕123-130号仲裁裁决书。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自视为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4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s://rsj.km.gov.cn/c/2026-04-30/50780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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