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南省交通学校2025年“封关拓新局·四城同办”校招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26-05-11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交通学校

2025年“封关拓新局·四城同办”校招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交通学校建校于1975年10月,系隶属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省唯一省属公办重点交通职业学校、省级“双优”创建校,主要负责开展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交通行业岗位业务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学校位于海南省海口市,开设交通运输、土木建筑等7大类17个专业,其中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建筑工程造价、装配式建筑施工、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航空摄影测量、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邮轮乘务等专业为全省唯一开设专业。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3000余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长期与长安大学合作办学,与海南省路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0余家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与多家高校合作,开设14个专业“3+2”分段培养大专班。建校51年来,为海南交通系统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3万余名,先后荣获交通运输部“特殊贡献单位”“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学校秉承“崇德、尚学、砺能、笃行”校训,正奋力建成以公、铁、水、航及物流领域为特色,优势突出、规模适度、区域一流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学校,全力服务海南自贸港和交通强国建设。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详见《海南省交通学校2025年“封关拓新局·四城同办”校招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的委培和定向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年龄38周岁(含)以下(1987年5月12日及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含)以下(1980年5月12日及之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等;

2.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2026年毕业生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学校官网同时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学校官网发布。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网络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学校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交通学校2025年“封关拓新局·四城同办”校招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10:30-12:00

报名地点:长沙理工大学宣讲厅(云塘校区,工科三号楼A201)。

(2)线上报名时间和平台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8:30至15日18:00;

报名网址:https://zpks.hnrczpw.com/nindex/?ecode=NPrwrtjb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信息,了解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和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海南省交通学校2025年“封关拓新局·四城同办”校招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线上报名须上传本人签名扫描件、线下报名提供原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具有二维码标识)或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须同时提交专科及以上学段《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5)《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线上报名须上传本人签名扫描件、线下报名提供原件);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学校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错误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海南省交通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同时设置交叉复查程序。

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6年5月15日18: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2026年5月16日18: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2026年5月16日18:00前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系统将于2026年5月16日18:00准时关闭全部功能。

2026年5月18日的现场报名考生,须提供招聘公告所要求的相应材料,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26年5月18日现场报名时间结束后公布。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若有岗位无人报考,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26年5月18日在资格审查名单公布后,即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请密切关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学校官网。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形式为考试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地点均设在长沙理工大学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9号)组织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日期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笔试当天22:00前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公示期3天)。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面试前,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学校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1天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学校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交通学校2025年“封关拓新局·四城同办”校招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同时开展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10号)开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邀请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其中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和海南省交通学校考官小组专家成员占比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二。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方式开展,按不同学科岗位分组,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面试题目,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15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日期为2026年5月2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四舍五入”法,各部分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学校官网上公示。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学校官网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海南省交通学校选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海南省交通学校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海南省交通学校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监督小组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考生因妊娠等特殊原因不宜参加体检的,可以保留资格、暂缓体检。

2.考察:由海南省交通学校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考察人选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学校官网发布。其中,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并由本人签名后提交至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学校官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并经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同意后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海南省交通学校官网发布。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海南省交通学校按规定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人员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

拟聘人员未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取消拟聘人员资格,不予以备案。

(七)办理聘用

1.海南省交通学校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违法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刑事等处罚的,取消聘用资格。

3.海南省交通学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人员必须在海南省交通学校工作满3年以上才能办理调动和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录)。聘用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5.聘用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海南省交通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898-6868175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0898-65220830;(工作日8:00-12:00,14:30-17:30);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七、其他

本方案由海南省交通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898-68659129(工作时间9:00-12:00,15:00-17:30);

(二)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738902、66738760(工作时间9:00-12:00,15:00-17:30)。

附件:1.海南省交通学校2025年“封关拓新局·四城同办”校招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表

2.海南省交通学校2025年“封关拓新局·四城同办”校招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3.考生诚信承诺书

        

                                 海南省交通学校

                                           2026年5月9日

原文地址: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605/ba1ddaf7b4524713ba1816058b7a5f27.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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