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徽省煤炭科学研究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06-22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安徽省2026年度省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所有岗位的专业测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专业测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4日上午8:30开始,当天结束。

2.地点:省煤炭科学研究院(合肥市宣城路81号三楼306室)。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当日上午7:50前到311候考室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三)考官组成

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

二、成绩合成

1.考试最终成绩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2.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省科技厅和省煤炭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

3.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最低分数为70分,对该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省煤炭科学研究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体检工作。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等要求进行档案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等内容,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聘用程序。对发现不符合规定报考资格条件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4号)《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考察时采取工作平台查询、个别谈话、与本人面谈等方式组织考察,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科技厅和省煤炭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科技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1-64655426

监督电话:0551-64665375;0551-62659375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安徽省煤炭科学研究院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职测成绩

综合成绩

总分

3000141

3134300505119

82

91

173

3000143

2134302202309

121

113.5

234.5

2134302204305

123.5

105

228.5

2134300601017

123.5

97.5

221

2134301808120

119.5

100.5

220

2134300606025

108.5

111

219.5

3000144

3134300206814

125.5

109.5

235

3134300206103

113.5

119.5

233

3134302400118

110.5

115.5

226

3134300202702

120

97

217

3000145

3134302004616

125.5

89

214.5

3134301702229

106

96

202

3134301602826

117.5

81

198.5

3134301400814

99

93.5

192.5

3134300200914

99

84.5

183.5

      

 

 

原文地址:https://hrss.ah.gov.cn/zxzx/ztzl/ahssydwgkzp/80790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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