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疆理工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6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现组织实施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全年开展),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理工学院是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本科高校。学校前身为始建于2002年的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2015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南迁至阿克苏办学。2019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

学校占地面积2800余亩,一次规划、多期建设,已建成校舍面积46.8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9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8亿元。

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能源与化工学院、智慧水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与研究部等10个二级学院。

学校建有48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其中,通信工程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物流工程、市场营销为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招生,现有在校生17000余人;教职工1100余名。

学校拥有新疆黑木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山”理论与南疆高质量绿色发展研究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培育基地、新疆新能源与储能技术重点实验室、南疆现代文明发展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废循环利用与低碳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低空遥感智能监测工程研究中心7个自治区级科研平台;拥有新疆理工学院技术转移中心、新疆理工学院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成果)交易中心新疆理工学院分中心3个自治区级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获批自治区“天山创新团队”2个、“天山英才”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1个。

学校推进教学改革创新,教师在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26项、省部级奖项126项,获批自治区级教改项目62项,教育部、教育厅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108项,获批教育部全国高校综合性教育实践体验基地1个、自治区教学示范中心5个、自治区级现代产业学院4个、自治区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1个,自治区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4个。学校先后获得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展望未来,学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力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新的更大成绩,为建设高质量内涵式、服务南疆现代文明进程、有现实贡献和历史价值的大学不懈奋斗!

(具体见学校网站:https://www.xjit.edu.cn/)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理工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的,即1975年6月30日(含)后出生;

(八)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九)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认证;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

(十一)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2年)》(详见附件2、附件3);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引才原则及程序

本次引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引才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发布引才公告

通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国新疆人才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和新疆理工学院官网等发布引才信息。

(二)报名

高层次人才引进启用“绿色通道”引才机制,全年接受申报,随时予以受理。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理工学院主页认真阅读引才信息,了解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应聘者将应聘材料《新疆理工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审批表》(附件4)发送至应聘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xjlgxyrsc@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学历+本人姓名”。

(1)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资料、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网络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资格审查

学校按相关规定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考核

考核由新疆理工学院组织实施。考核方式为面试,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涵养、专业知识水平、教学与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全面评估应聘者的综合实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结束后,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主页上公布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体检

新疆理工学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分别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由新疆理工学院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考察

1.新疆理工学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廉洁自律、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公示

1.新疆理工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理工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应聘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引才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理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7-6663022

六、其他事项

(一)引才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理工学院人才招聘主页及时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理工学院主页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理工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咨询

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0997-6663032(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30-14:00,下午16:00-19:30)

指定网络报名邮箱:xjlgxyrsc@163.com

附件:

1.附件1:新疆理工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下载)

2.附件2: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4年)(下载)

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下载)

4.附件4:新疆理工学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审批表(下载)



2026年6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s://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606/b4ac1ca2193e48329acde3ccb20e8ed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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