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工作定于2026年7月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考生(附件1)。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7月7日(星期二)7∶30
地点:山西警察学院(太原市清徐县清东路西北坊段799号,从西门进入)。
三、职位选择
参加职位选择的考生,根据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公安厅共同研究决定),依次从录用职位表中选择职位。考生原则上按照性别选择职位,如某一性别考生全部选择完毕后,该性别职位仍有空缺的,可调整空缺职位性别要求。每名考生只有一次职位选择机会,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前者如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或录用职位全部选择完毕。考生已经选择职位的,不得放弃,否则将通报所在院校和各地公安机关,今后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不再享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确定拟录用人选以后,再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职位选择:毕业时不能达到毕业条件,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已被中央和国家机关(含公安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垂直管理单位、行业公安机关和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或其他各级党政机关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不符合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考生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选择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职位选择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可以在2026年7月31日前正常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相关证明(纸质版,加盖公章)。
2.请提前打印职位表(附件2),职位选择时对已选职位及时做好标记,方便本人选择职位。
3.请务必提前熟悉和规划出行路线,准时报到;牢记本人报到组别,自觉按组列队,根据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入场。
4.凡迟到15分钟及以上或未参加选择职位者均视为自愿放弃。
5.考生选择职位后,本人务必签字确认相关信息,待现场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
6.职位选择全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7.因考生人数较多,职位选择持续时间较长,请考生自备食物和饮用水等。
咨询电话:0351-7388354
附件:
1.2026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人员名单
2.2026年度山西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山西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6年7月4日
原文地址:http://rst.shanxi.gov.cn/rsks/gwyks/2026gwyks/202607/t20260704_101705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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