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市招县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2 来源:吕梁人事人才网

根据《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市招县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吕梁市“市招县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现将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市招县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由吕梁市“市招县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具体岗位及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派驻基层机构招聘人数准考证号姓名性别笔试成绩排名
1吕梁市第一人民医院专技1吕梁市方山县人民医院111423051113高静68.031
2山西省汾阳医院专技2吕梁市岚县人民医院111423051110魏鹏程68.401
3山西省汾阳医院专技5吕梁市岚县人民医院111423051105赵丽霞71.261
4山西省汾阳医院专技5吕梁市岚县人民医院111423051107康瑾66.962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8月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2.地点: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进行,以下为具体招聘单位资格复审的地址。

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地点
吕梁市第一人民医院吕梁市离石区吕梁大道32号(吕梁市医疗卫生园区吕梁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楼6楼610人事科)
山西省汾阳医院山西省汾阳市胜利街186号(山西省汾阳医院行政办公楼四层组织人事科403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党政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

(3)通过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课程学习成绩单。

(4)报考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5)按照“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的,除提供学历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规培合格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规培合格证的,需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规培专业、本科毕业时间、开始参加规培时间和规培合格时间等)。

(6)按报名岗位需求,提供相关资格证件及证明。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其他人不得代替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提前准备所需材料。

咨询电话:0358-8234248

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s://www.llrc.com.cn/article/9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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