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龙江考区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6-08-25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网站

广大考生:

按照全国考办统一部署,黑龙江考区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将于9月5日至6日举行,为保障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21日至9月6日,建议考生于9月4日前完成准考证打印。

2.考生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网址:网址:https://ausm.mof.gov.cn/index/),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准考证打印” 进行打印,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3.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由财政部全国考试编场系统随机分配确定,无法人为调整。

二、考试科目和时长

1.2026年度中级资格考试部分科目调减了考试时长,《中级会计实务》科目由165分钟调整为150分钟,《财务管理》科目由135分钟调整为120分钟。此外,各场次考试之间的时间间隔也由135分钟调整为120分钟。在上述调整后,《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8:30-11:00,《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间为13:00-15:00,《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间为17:00-19:00。

2.2026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经济法》科目简答题的答题方式作了优化升级,对于部分需要考生判断并说明理由的题目,考生在作答时,需先判断并选择相应答案,再在答题区域文字输入框中输入理由。请广大考生作答时留意。

3.试题题量等相应变化详见《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答记者问》。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访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模拟答题操作系统(http://kzp.mof.gov.cn/moni.jsp)或黑龙江省会计网,操作练习考试机上计算器、输入法使用方法。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籍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外籍人员凭有效护照,下同)进入考场,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和入场检查。

若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不一致,请在考试当天携带公安部门盖章的身份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以及本人户口本,进入考点、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之外的其他物品(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设置成关闭状态)存放在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入考位,违者按违纪处理。考生如有佩戴眼镜需求的,应自行佩戴符合考试要求的非智能眼镜。

4.考场统一提供演算纸笔,考生不得带出考场,违者按违纪进行处理。

5.按照考试规定,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签到的考生视为缺考,考试系统不再接受考生登录。

6.考试过程中,如机器设备、网络、电力出现异常情况,考生应及时举手示意,请监考人员协调解决,不得自行处置,严禁自行关闭或重启考试机。因机器设备故障等客观原因导致答题时间出现损失,考生可以当场向监考人员提出补时要求,由监考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未当场提出的补时要求。

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护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依规给予成绩无效处理。

8.所有考场监控全覆盖,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对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人员管理、存在考试作弊等情况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规定严肃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有关信息将向社会公告;对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纪规行为的考生,将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记录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9.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四、合理安排出行

考生应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科学规划前往考点的出行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尽早到达考点,避免因交通拥堵耽误考试。

五、考试期间值班电话

序号

考点

值班电话

1

哈尔滨

0451-84230114

2

齐齐哈尔

0452-2663631

3

牡丹江

0453-6221851

4

佳木斯

0454-8550723

5

大庆

0459-6504869

6

鸡西

0467-2395189

7

双鸭山

0469-4287240

8

伊春

0458-3971101

9

七台河

0464-2999080

10

鹤岗

0468-3340757

11

黑河

0456-6842181

12

绥化

0455-8395189

13

大兴安岭

0457-2756118

14

省厅值班

0451-82833248

附件: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须知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 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答记者问


原文地址:https://kjw.hlj.gov.cn/detail?title=%E4%BC%9A%E8%AE%A1%E4%B8%93%E4%B8%9A%E6%8A%80%E6%9C%AF%E8%B5%84%E6%A0%BC%E8%80%83%E8%AF%95&id=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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