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区2026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范围、时间、地点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取得证书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增报专业不审核)。成绩合格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各专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8月31日至9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过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二、审核材料
成绩合格人员按规定提交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
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免试相关资料。
三、资格复审咨询电话(工作日)
1.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兴庆区上海东路建设大厦4楼405室):0951-5058495
2.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0951-6076660
3.自治区水利工程定额和安全质量中心(金凤区枕水巷159号A701室):0951-5552405
附件:2026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6年8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www.nxpta.com/zyjsryzgks/202608/t20260827_5098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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