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征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二、征集范围
(一)劳务碰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讨薪为名聚众围堵项目部、堵大门、现场吵闹、言语威胁、发布制造舆情等方式逼迫企业支付高额退场补偿费、误工费、交通费、人工费或工程尾款;劳动者频繁“闪辞”,刻意利用企业管理漏洞、制造劳务纠纷,事后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诉讼、聚众闹事、软暴力胁迫等方式索要高额赔偿、退场费、补偿金、双倍工资等超额利益;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滥用劳动法规制造劳务纠纷,谋求超额经济补偿的牟利行为。
(二)扰乱用工秩序:在招工派遣、劳务分包、工程用工等环节,以暴力威胁、软暴力滋扰、排挤打压等手段,垄断区域用工资源,强揽工程,强迫企业、劳动者接受不合理用工、薪资条件,扰乱用工市场秩序。
(三)强迫劳动:以暴力、胁迫、采用殴打、胁迫、扣发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劳动者劳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教唆协助恶意牟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教唆、协助当事人伪造证据、规避法律规定,策划恶意维权,通过索赔款项分成等方式共同非法获利。
(五)其他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举报渠道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871-63920797。
来信、来访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西门举报投诉窗口。
举报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7:00。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客观真实,尽可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姓名(绰号)、户籍地或居住地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以及所掌握的相关证据材料(物证、录音录像等)。
(二)举报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鼓励实名举报,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7日
原文地址:https://rsj.km.gov.cn/c/2026-09-07/5110053.s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袋鼠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来源未注明“袋鼠考试网”的文章均为转载,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dsks@foxmail.com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