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26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考后复核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报名阶段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的,均已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也将接受全程监管与社会监督,同时承担虚假报名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6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的通告》,2026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合格标准为57分。
三、资格复核对象
凡参加2026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拟取得“单独划线地区”合格证书的人员(详见附件)。
四、资格复核安排
(一)审核方式:网上审核。
(二)时间安排
上传材料时间:10月9日9时-10月10日12时
审核材料时间:10月9日9时-10月10日18时
(三)资格复核流程
第一步:考生访问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资格复核”栏目,点击选择进入“2026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项,先按要求填写个人真实资料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点击“资格复核”按钮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二步:上传的审核材料必须与报名时提供的一致,且每项材料必须为小于100KB的JPG或JPEG图片格式:单独划线地区工作专业年限证明及承诺书(样本详见附件列表)。
第三步:考生等待网上资格复审结果。“审核通过”表示资格复审结束,予以制作证书。“审核不通过”表示考生须根据反馈审核意见补充完善资料后,再次提交完成审核。
考生务必在10月10日12时前提交复核资料,等待复核结果。逾期未提交资料和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影响证书发放。对提交虚假报名信息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电话、技术支持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962121(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附件:2026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6年10月8日
附件:
2026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地区)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
考生姓名 |
级别名称 |
专业名称 |
专业年限 |
工作单位 |
单独划线现工作地名称 |
1 |
顾锡艳 |
高级 |
人力资源管理 |
5 |
格尔木市东城区行委社会事务管理中心 |
青海省_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_格尔木市 |
2 |
海霞 |
高级 |
工商管理 |
11 |
青海油田物资公司 |
青海省_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_茫崖市 |
原文地址: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926674ec0d32e9f867993950f179633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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