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州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一步优化考试报名服务,加强职业资格领域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现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55号)文件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pdf
2022年4月28日
原文地址:http://rsj.qdn.gov.cn/zwgk/xxgkml/gggs/202205/t20220518_74113769.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袋鼠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来源未注明“袋鼠考试网”的文章均为转载,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dsks@foxmail.com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