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认真做好自我防护。按《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公告》要求下载打印《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从2023年1月4日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测量情况。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填好并签字的《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参加考试。“承诺书”需在考试入场时交考点工作人员,并接受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经研判后安排在相应考场考试)。至少于开始候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
三、考生从进入考点、候考室、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到考试结束离开考点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建议优先使用N95口罩),但进入考点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结束后迅速离开考点,不聚集、不逗留。
四、考生在开考前或有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新冠相关症状的,应主动联系巴彦淖尔市相关工作人员报备,需安排在最后时段参加考试。
五、确因疫情原因导致身体不适,无法参加本次面试的考生,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申请退还本次面试报考费用,报名参加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
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12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202301/t20230103_43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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