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诚信考试,考试过程中遵规守纪服从管理是考生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是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真实”原则的根本保证。
二、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凡在考试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者,一律取消考生当次考试成绩并禁考一年。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规定,凡在考试中发现有作弊替考者,属触犯国家刑律的违法行为,除取消当次考试成绩禁考一年外,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考点
2016年5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www.heao.com.cn/path/hwks/201605/159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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