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向所在考点提供申请补办成绩单材料,包括本人申请 (务必注明需补办成绩单的年度)、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丢失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考点初步审核后,报考区审核。
2.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考区上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
备注:
1.此项业务为免费服务。
2.补办仅限于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年考试的成绩单。
原文地址: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3/202507/10024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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