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公 告
海南碧凯药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袁慧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因直接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你单位相关文书,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视为送达之日的10日内。
本案定于2025年11月4日15时00分在本院仲裁庭(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18号102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依时参加庭审,否则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韶关市武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9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s://rsj.sg.gov.cn/ywzt/rsrc/sydw/content/post_2780875.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袋鼠考试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来源未注明“袋鼠考试网”的文章均为转载,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dsks@foxmail.com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