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人社局、湾里管理局人社办,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就业促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6〕93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市推荐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此次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要求,本次全市拟推荐评选表彰江西省就业促进先进集体24个、江西省就业促进先进个人53名。各单位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一)就业促进先进集体
本市范围内,主动落实国家、省、市稳就业促就业决策部署,在政策支持、稳定就业局势、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维护劳动者就业权益等工作中实绩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单位,具体包含:各级机关及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市各5+2就业之家、省属市管高校、金融机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
(二)就业促进先进个人
1.就业工作从业者:各级机关及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市各5+2就业之家、省属市管高校、金融机构、各类企业、合法合规社会组织内从事就业创业相关服务、政策落实、就业帮扶、权益保障、站点建设运营等工作的在职人员。
2.就业创业典型劳动者:全市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爱岗敬业、就业创业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广大劳动者,重点覆盖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就业群体。
三、评选条件
(一)就业促进先进集体
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领导班子成员(管理决策层)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及工作作风等重大问题,并且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类(含群团组织、技工院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5+2就业之家)
一是履职创新有力。高度重视就业民生工作,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创新就业帮扶举措,政策落地有力度、解难破题有亮点,在稳就业、保用工、促创业工作中成效位居本地区、本系统前列,具备示范推广价值。
二是重点帮扶成效显著。常态化开展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扎实推进5+2就业之家标准化建设、运营提质,积极开展返乡就业创业帮扶、失业人员兜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等工作,就业服务覆盖面、成功率、满意度高。
三是作风形象优良。干部队伍服务意识强、职业素养高,务实开展就业服务工作,无服务态度恶劣、推诿扯皮、损害群众利益等不良作风问题,无负面舆情和不良社会影响。
2.企业、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类
一是经营合规稳健。依法注册成立满5年及以上,扎根南昌发展,合法纳税、诚信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无虚假经营、不正当竞争、失信违约等问题。
二是稳岗扩岗贡献突出。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近五年用工规模稳定、吸纳就业比例较高;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坚持少裁员、不裁员,积极开展稳岗纾困、岗位扩容工作。
三是用工规范合规。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没有发生就业歧视、侵害劳动者权益等问题;近五年无重大工伤事故、无重大劳动争议及群体性维权事件,在农民工欠薪治理、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工作扎实、成效突出。
四是服务赋能有力。积极配合参与5+2就业之家体系建设、公益就业服务、用工对接帮扶等工作,主动配合政府开展就业创业等方面服务,助力全市就业工作提质增效。
(二)就业促进先进个人
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并且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就业工作从业者类
一是从业年限达标:从事就业创业一线工作连续满3年或累计满5年,从业经历真实、岗位履职尽责。
二是工作实绩突出:熟练掌握就业创业政策,在就业创业政策制定宣传落地、重点群体精准帮扶、用工矛盾调解、就业权益维护、5+2就业之家公共服务、职业技能提升、就业创业难题攻坚等方面实绩显著,或提出建设性、创新性工作建议并落地见效,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三是服务口碑优良:坚守为民服务初心,耐心细致开展群众服务,任劳任怨、清正廉洁,帮扶成效群众认可度高,无服务投诉、无负面舆情,示范引领作用突出。
2.就业创业典型劳动者类
一是在岗就业人员: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工作业绩优异、表现突出,获得单位表彰、立功等奖励,坚守职业操守、踏实肯干,展现新时代劳动者优良风貌。
二是自主创业人员:遵纪守法、自强自立,主动自主创业、不等不靠,创业项目稳定运营,积极带动周边群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人口、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事迹典型,具有良好社会示范效应。
三是基层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主动扎根基层、投身一线就业创业,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基层服务、产业就业、乡村振兴就业帮扶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典型示范作用显著。
按照不重复表彰原则,一般不同时表彰集体及该集体中的个人。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不参加评选表彰。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且享受相关待遇的人员(有新的重大贡献除外)、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干部不参与评选。评选名额重点向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总参评人数20%以内。
四、评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基层推荐、逐级审核、公示监督、择优上报的流程开展评选,全程规范严谨。
(一)单位内部推荐及公示
各参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通过民主推荐、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全面核查推荐对象资格条件、事迹真实性、合规性。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形成初步推荐材料。
(二)县级初审及逐级分类推荐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人社部门对辖区内拟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材料核验、程序把关,择优推荐;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行业、隶属关系自主开展推荐审核,其中:市人社局负责市管技工院校的推荐工作,市国资委负责出资监管国有企业的推荐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省属市管高校的推荐工作。各单位下属机构不单独报送。
(三)市级汇总上报初审
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人社部门及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所有推荐对象及材料交市人社局进行汇总,拟定市级推荐名单后报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初审。
(四)部门联审及市级公示
省级初审反馈名单后,各推荐单位按规定开展多部门征求意见工作。其中,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人员需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意见;企业及其负责人需征求人社、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增加征求统战、社会工作部门和工商联等意见;社会组织及负责人还应同步征求行业主管、社会工作、民政等相关部门意见。征求意见工作全程由推荐单位统一办理,不得由被推荐的对象做征求意见工作。
征求意见无异议的,在市级范围对拟正式推荐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和简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正式推荐材料至省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
(五)省级复审及表彰
配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复审、实地考察、全省公示等工作,最终以省人社厅名义印发表彰文件,对获评集体、个人分别授予相应称号、颁发奖牌或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清单及规范
1.工作联系表: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全省就业促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联系表》,明确工作对接人员及联系方式。
2.初审推荐材料:2026年7月20日前报送初审推荐材料,包含初审推荐报告(内容包含推荐过程、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审核、集体研究、单位公示等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推荐对象汇总表、初审推荐登记表,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同步报送电子版。
3.正式推荐材料:省级初审通过名单反馈后另行通知,包含正式推荐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审批表、各部门征求意见材料,所有纸质版一式五份,同步报送电子版及PDF盖章版。
4.命名规范:每个推荐对象材料单独建立文件夹,推荐集体文件命名格式为“集体+南昌市+集体名称”,推荐个人命名格式为“个人+南昌市+推荐人选姓名”;推荐对象汇总表命名格式为“集体汇总表+南昌市XX县区(单位、公司等)”,需报送Excel文档。
5.其他要求:所有表格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统一模板填报,采用仿宋小四号字体、A4纸双面打印,内容真实完整、无空白项,统一规范签字盖章。
(二)报送方式
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至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失业科,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同步报送,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可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jiangxi.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将其作为总结就业工作成效、树立先进典型、激发队伍活力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机构和具体部门及人员负责,严格落实工作流程,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推荐工作有序、规范、高效推进。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依托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5+2就业之家、政务宣传平台等载体,广泛宣传省市就业扶持政策和本次评选工作要求,深入挖掘我市就业创业先进事迹,讲好南昌就业创业故事,持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创业、对标先进、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三)严守评选纪律,严把评选质量
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严格对标评选条件,杜绝平衡照顾,严控县处级干部参评比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规推荐、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参评资格,不予递补或重报;对违纪违规工作人员依规严肃追责。受表彰对象后续出现违法违纪等行为的,经查实后按程序撤销其所获表彰奖励、收回奖牌和证书。
(四)突出基层导向,彰显实干实绩
评选工作重点向基层一线、就业任务繁重、工作难度较大的领域倾斜,重点关注在重点群体帮扶、稳岗扩岗、权益保障、基层就业服务站点建设、创业带动就业等一线岗位默默奉献的集体和个人,全面展现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基层实干风貌。
七、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赣人社字〔2026〕93号文件规定执行。市人社局联系人:胡宇鹏、熊群(赣政通);联系电话:83986852,邮箱:ncrsjysy@163.com。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rsj.nc.gov.cn/ncsrsj/tzgg/202606/d9a9514b33004fd097029be6bf2e79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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